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27 21:30:10作者:佚名

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条件

  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省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本省内转移的,可随户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3、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情况

  在发生跨省或跨制度流动时需要办理转移接续。

  (1)在邻省就业参保,属于跨省流动,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2)如果参保人员之前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来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就是跨制度流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根据参保人员具体情况,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本文标签: 养老保险  关系  参保  城乡居民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