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22-11-29 18:44:32作者:智慧百科

中山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中山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户口簿提交整本、集体户口只需提供本人户口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双方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单人照片(提交近期同底单人半身免冠照各2张(底色为蓝或红,尺寸为3.5×4.5厘米))

  在中山办理离婚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6.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7.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8.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