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配偶随迁入户条件

更新时间:2022-12-21 18:05:23作者:智慧百科

广州配偶随迁入户条件

  申请条件:

  配偶有广州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广州市: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夫妻同时符合男方满60周岁、女方55周岁登记结婚的;

  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办理流程:

  (一)全程网办

  1、网上申办,申请人可通过网办入口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投靠配偶

  

  

  2、申办条件核查。

  3、身份认证。

  4、申办信息填写。

  5、提交申请。

  6、审核通过。

  7、速递办理。

  注:广州市非学生集体户的户籍人员(含申请人本人及随迁家属)投靠配偶迁入其户(含家庭户、非学生的集体户)内,可选择调用电子证照(或原件拍摄上传)提交申请,审核通过(时限2个工作日)后,通过双向邮政快递(未选邮递的,预约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窗口)方式办理入户登记(同时缴销居民户口簿)。快递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支付,按物价部门定价标准,由EMS邮政公司收取,收寄件地址仅限中国大陆地区。

  8、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后持《受理回执》、迁入地的户口簿(一站式迁移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的居民户口簿,非一站式迁移的则提供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办理。

  入户登记预约办理入口:

  ①“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入户登记

  ②广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gz.gov.cn/)→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入户登记

  (二)网上预约后到窗口办理

  1、申请人可通过微信或网页预约入口进行预约:

  ①“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市外迁入-投靠配偶

  

  

  ②广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gz.gov.cn/)→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投靠配偶

  

  

  注意:申请人在成功预约了户政业务后,又自行取消预约的,在一个自然月内,如果取消预约连续达3次,则该月份内不再提供预约服务。

  2、预约后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按预约时间到预约窗口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3、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落户登记”事项)后持《受理回执》、迁入地的户口簿(省内迁移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的户口簿,非省内迁移的则提供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办理。

  入户登记预约办理入口:

  ①“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入户登记

  ②广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gz.gov.cn/)→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入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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