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哪些入职体检项可以不用做?

更新时间:2022-03-30 23:44:01作者:未知

在上海哪些入职体检项可以不用做?

  入职孕检

  不得要求女性应聘者进行入职前孕检,除非这些岗位是属于有毒有害等不适合孕妇的工作岗位。否则,这属于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情形,构成就业歧视。

  乙肝

  《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卫生部2011年发布的《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艾滋病

  《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一般的职业在入职时不检测HIV抗体,如果用人单位违背法律规定自行决定检测HIV抗体,劳动者有权拒绝。

  当然,也有需要体检的例外规定。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类:

  • 饮用水的生产、管理、供应等工作

  • 饮食服务行业的经营、服务等工作

  • 托幼机构的保育、教育等工作

  • 食品行业的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及保管等工作

  • 美容、整容等工作

  • 其他与人群接触密切的工作

  这些行业的工作往往也需要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不过在上海其实可以免费办理健康证的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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