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普通+临时)

更新时间:2022-03-30 23:07:00作者:佚名

天津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普通+临时)

  天津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普通+临时)

  普通居民身份证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铁路公安填发的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仅有1天,该临时身份证仅限于旅客购票、取票、检票、乘车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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