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租房补贴标准一览(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3-02-10 20:09:07作者:智慧百科

重庆租房补贴标准一览(持续更新)

  重庆租房补贴标准一览(持续更新)

  忠县:

  对企业引进来忠全职工作,且连续在忠工作3年以上的人才,在忠购买首套住房的,经认定,全额返还其购房所缴契税县级留成部分。

  对企业全职引进且在县内无自有住房的,根据人才层次,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才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5年;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才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

  对租住民房的人才,按照人才层次给予租房补贴,其中,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人才按照300元/人·月标准补贴,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人才按照500元/人·月标准补贴,连续补贴3年。

  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23-54458459

  1.本措施所指企业为县内工业企业中的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

  2.本措施所指人才应在县内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岗位从事创新性工作,年薪不低于20万元且在忠缴纳社保满1年的研发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璧山区:

  重点企业首次全职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我区无自有住房,自行租住的,按照企业实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0%给予资助。

  硕士每月资助金额不超过500元,博士不超过800元,分别连续补助2年、5年。

本文标签: 人才  企业  住房  高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