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8名员工

更新时间:2022-10-22 18:58:36作者:智慧百科

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8名员工

  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022年普通员工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企业队伍活力,本集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点击下载具体岗位表。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3.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职业素养及团队协作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

  4.因违法违纪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网站和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期限。

  本次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1日,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届时后续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8月2日至8月3日期间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3日(17:00)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等情况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

  (四)资格复审

  A类岗位:笔试后,我司将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

  B类岗位:面试前,我司将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可于打印准考证功能开放后,登陆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自助打印准考证。具体笔试、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告信息)。打印中如遇问题,请咨询傅先生0594-2200017(工作时间)。

  (六)A类岗位笔试

  苗圃管理员岗位为植物学专业笔试;办事员岗位为会计专业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基本理论、专业知识等的掌握与运用,不指定复习范围。

  (七)B类岗位面试

  专业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类知识等。工程设计员(建设单位)岗位通过现场出一道手绘设计题,考生自由选择园林建筑(园林小品)或是园林景观设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手绘快题设计,考察考生工程设计方面的能力;策划专员岗位通过现场出一道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手绘海报宣传或是撰写活动策划方案,考察考生策划能力;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养、表达能力和反应能力等,共3道题目。

  (八)成绩评定

  A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分(占10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含);

  B类岗位:综合成绩=专业化面试分(占70%)+结构化面试分(占3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由随机抽调7人组成,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分数按专业化得分和结构化得分占比进行计算,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含),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及以下比例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九)优先条件

  若报考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则在央企、省市属国企就职过的正式职员优先录取;若报考人员均为央企、省市属国企就过的正式职员,则中共党员优先录取;若报考人员条件均相同,则加试职业资格倾向测试。

  (十)体检和考核

  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每个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本市范围内选择一家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体检标准,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治证明等方面的情况。

  (十一)公示和聘任

  根据体检、考核情况,按照择优适岗原则提出拟聘用人选,经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对公示期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均为三年(含试用期)。

  四、薪酬待遇

  1.工资:依据公司工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按照相关制度给予其他福利。

  2.根据工作需要聘用职称,职称聘用按照公司所规定的职数标准执行。

  3.根据本地区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缴纳比例和数额缴纳五险一金。

  4.学历津贴标准:硕士学位300元/月;博士学位1000元/月。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网站和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伪造、涂改学历学位、相关证书等现象,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若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

  4.在本次招聘的体检、政审、录用等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则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环节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招聘全程指导,系统党委纪委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2756912。

  6.关于本次公开招聘有关的问题可向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戴女士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工作部傅先生咨询,咨询电话分别为:0594-2259235,0594-2200017。

  7.本次公开招聘的解释权归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标签: 莆田  人员  岗位  考生  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