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承热龙海热力供暖报停指南(时间+条件+材料)

更新时间:2022-10-09 12:57:50作者:智慧百科

海兴县承热龙海热力供暖报停指南(时间+条件+材料)

  关于2022-2023年度办理暂停、恢复供热业务的通知

  尊敬的热用户:

  您好!2022-2023年度供热工作即将开始,我公司已开始受理本年度的暂停/恢复供热业务。今冬没有用热需求应办理报停手续;处于停热状态计划今冬用热应办理恢复供热手续,请于2022年10月15日之前办理,逾期通道将关闭,供热工作进入管网注水、打压、调试运行阶段。

  请到公司供热服务大厅申请,请您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业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您提交暂停/恢复供热申请书后,我们会有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是否符合申办条件,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办理。

  一、办理暂停/恢复供热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内采暖系统应当具备分户控制条件,且整套房屋全部区域暂停/恢复供热;

  2、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如产生影响,在接到供热单位通知后应限期办理恢复供热手续并交纳相应取暖费;

  3、办理暂停/恢复供热为一个完整供热期;

  4、如有供热欠费应予以结清,如有违章用热行为应接受处理。

  二、办理暂停/恢复供热需要携带资料

  1、房屋产权人办理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两份;

  2、委托他人办理的,出具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产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温馨提示

  1、暂停供热处理完成后,用户自行完成室内采暖系统的泄水处理。如发现室外阀门关闭不严导致室内采暖系统存水不能排净情况,应及时告知我公司,我公司会及时提供协助。由于阀门未关闭、关闭不严等发生对自身、相邻用户或公共设施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热用户需自行承担责任。

  2、暂停供热用户有义务配合热力工作人员入户检查,如发现您用热,您需要交纳全额取暖费与违约金;

  3、未办理暂停供热业务的用户视为有用热需求,需正常交纳全额取暖费;

  4、非居民用户、欠费用户、违章用户、交费卡异常用户、未签订《供热用热合同》用户,请到龙海热力客户服务大厅办理;

  5、办理恢复业务前需交清欠费及本年度取暖费(如遇价格政策调整,按照新文件政策规定执行);

  6、办理暂停/恢复业务后,现场处理时需业务申请人到场核实确认签字,否则业务无法成功办结;

  7、连续申请暂停供热已经超过 3 个(不含 3 个)供热期的,建议恢复供热。

  长期停热对室内采暖系统造成的影响

  室内采暖设施长期处于停热状态,内部会由于空气和残存水发生反应腐蚀采暖设施,地暖设施也会慢慢积存结垢,导致采暖设施有效过流通径变小,影响采暖设施使用寿命和恢复供热后的供热质量,且在恢复供热时极易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造成财产损失。

  客服热线:0317-6556566

  服务大厅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海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东南(海滨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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