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过期药品回收原则

更新时间:2022-08-17 15:02:07作者:未知

大连过期药品回收原则

  大连过期药品回收原则:

  大连市定期组织的家庭过期闲置药品活动,是由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市县市场监管局组织的一项公益活动,全市参与公益活动的药品经营企业本着回馈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自行出资购买兑换商品,对过期、失效、闲置药品按5%左右给予市民一定的物质奖励

  所谓闲置药品是指居民家庭存放的接近有效期,且在有效期内不使用的药品。这类药品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回收的对象。

  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的过期、闲置药品以及中药材、保健品不在兑换活动之列,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各兑换门店应免费回收,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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