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廉租房申请流程

更新时间:2022-08-11 09:40:55作者:佚名

西安廉租房申请流程

  温馨提示:西安廉租房与公租房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公租房房源较多,廉租房房源较少,市民满足申请条件的可前往工作地,居住地坐在社区进行资格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收入限制

  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90元;

  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29元;

  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月收入低于1668元。

  2、其他限制

  具有居住地区县城镇居民户口(含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到社区的人员);

  (1)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

  (2)享受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待遇或符合廉租住房收入标准之一的。

  二、申请地址

  市民居住地社区线下申请。

  三、廉租房类型

  1、租金补贴(给予资金缓解困难生活)

  2、实物配租(分配廉租房房源)

  注意:申请顺序按照先申请租金补贴,再申请实物配租的方式。

  四、西安廉租房实物配租还需满足的条件

  1、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在保家庭;

  2、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区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4、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申报家庭,其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不得有车辆、工商营业执照等资产信息。

  五、申请流程

  主申请人依照《审核表》相关要求,如实填写。

  1、受理:社区或村委会收到申请人上报的申请资料后,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对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对申请资料齐全的,即时公示3个工作日,并负责将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家庭基本信息录入到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批系统,并提交到所属街办端口,同时将纸质资料加盖公章报送街办。

  注:村委会受理的申请资料通过所属街办端口将家庭基本信息录入到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批系统。

  2、初审:各街办收到社区或村委会上报的资料后进行初审,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社区或村委会;经初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将初审通过信息提交到区住房保障中心端口,纸质资料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住房保障中心。

  3、终审:区住房保障中心收到审核资料后进行终审,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告知各街办退回申请;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及时通过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方式实施保障。

  温馨提示:西安公租房 廉租房房源分布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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