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通高中资源建设行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3-01-06 11:03:06作者:智慧百科

天津市普通高中资源建设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本市普通高中资源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普通高中资源建设,完善普通高中发展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新增2.6万余个普通高中学位,有效扩大全市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建设485间学科教室、254间创新实验室、402个社团活动室,打造100所数字校园,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资源供给

  1.优化学校布局。各区要根据城镇化发展形势和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预测普通高中生源变化趋势,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增加学位数量。加快推进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套普通高中建设,严格执行相关规范标准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建设质量与安全,并与居民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移交投入使用。

  2.盘活现有资源。支持各区通过改扩建等方式,提升改造现有普通高中校舍,增加学位数量。支持各区优化重组教育资源,将搬迁腾空后的非普通高中校舍提升改造为普通高中。支持各区盘活闲置的公共服务设施,采取置换等方式改建为普通高中。加快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腾出由小学或初中借用的普通高中校舍。

  3.共享优质资源。支持各区发挥优质普通高中辐射作用,采取集团化办学等方式,设立新校区或分校区,委派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共享优质特色课程和教科研成果等资源,开展沉浸式教师培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教育质量,增强生源吸附能力。

  (二)改善办学条件

  1.落实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中建设标准及其教育教学设施配备标准,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进一步改善食宿等生活条件。规范普通高中班额标准及学校规模控制标准,防止出现“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

  2.建设专用教室。按照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有关要求,支持普通高中改造现有基础设施,建设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满足分层教学、选课走班、特色课程需求,推出一批建设样板。严禁占用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等专业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教学辅助用房。

  3.打造数字校园。支持普通高中数字化校园升级建设,实现千兆进班级。提升学校全覆盖无线网络质量,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推动5G应用场景建设。升级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有效支持网络备课、网络教学、移动学习、移动办公。充分利用“云”技术整合数字化教育信息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逐步升级为数字化校园智能安防系统。推出50所左右普通高中数字校园示范校。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补充配齐师资。落实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按照相关条件标准,及时补充配齐教师,解决好结构性缺员问题。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占用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普通高中教师。学校要加强教师管理,盘活编制岗位资源,及时补充师资。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

  2.提升专业能力。将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新方法新技术应用和高考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作为普通高中师资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引导教师聚焦学科核心素养,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发展学生关键能力。加强教师信息化素养培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3.优化管理机制。推动学校完善职称评审、岗位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支持高级职称评审、高级岗位聘用和绩效工资向工作量大、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强化岗位设置聘用管理,根据不同岗位情况明确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对达不到相应标准要求、不能满工作量承担教育教学职责的教师,要调整工作岗位。

  (四)加大经费投入

  1.拓宽经费渠道。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资源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市财政部门支持市教委直属高中建设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打造数字校园,开展教师培训等。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支持,优先安排债券资金额度,加快一批普通高中资源建设项目立项。鼓励企业和个人以捐资等方式支持普通高中资源建设。

  2.落实奖补政策。落实扩大中小学教育资源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对达到建设标准并实现招生的普通高中,根据新增教育资源办学规模,由市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鼓励和支持相关区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完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

  3.建立补偿机制。依据各区报名参加中考的人数和市内六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比例,对不能足额提供本区初中毕业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学位的区,由市教育部门牵头履行相关手续后,提出上解方案,相关区按照学位差额上解市级资金。同时,市教育部门对承担其他区普通高中教育学位供给任务的区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由市财政部门给予结算补助,保障全市高中学位需求。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推动,强化各区责任

  建立市、区两级普通高中资源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资源建设、项目推进、资金保障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各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普通高中资源建设作为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属地责任,坚持“一校一策”,列出项目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责任部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部门职责,合力推进实施

  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各项任务和工作举措,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不断完善普通高中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有关部门要把普通高中资源建设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做到一体统筹、一体部署。财政部门要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人社部门要支持普通高中及时补充教师。规划资源部门要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保障普通高中资源建设用地需求。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中建设标准。

  (三)强化督导考核,狠抓工作落实

  将推进普通高中资源建设纳入对各区履行教育职责评估指标体系,纳入市级对各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完成进度和质量进行指标考评。建立普通高中资源建设跟踪督导和问责机制,对落实不力的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本文标签: 普通高中  资源  标准  教师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