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应云,被“双开”!

更新时间:2023-01-15 21:32:30作者:智慧百科

赵应云,被“双开”!

中国基金报 晨曦

1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赵应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指出,赵应云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巨额农村普惠金融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市场,增加金融风险隐患;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腐化堕落,搞钱色交易;在工程承揽、企业信贷、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进入2023年,农信系统的反腐风暴持续。短短一周内,已有3名“粮食官”被通报。除赵应云外,近期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许维彬被“双开”,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高广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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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资金违规流向房市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赵应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应云在担任怀化市委常委、中方县委书记,怀化市委副书记、市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职务期间,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巨额农村普惠金融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市场,增加金融风险隐患,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多次串供,并将巨额财物转移隐匿。

赵应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安排下属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违反组织纪律,为逃避监督,瞒报个人房产,任性用权,在干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大肆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利。

并且,赵应云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家风不正,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腐化堕落,搞钱色交易;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沦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承揽、企业信贷、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赵应云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应云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半年前接受调查

公开简历信息显示,赵应云出生于1962年6月,湖南邵东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赵应云的工作经历颇为复杂,早年间曾有长达7年的中学教师工作经历,后于华中师范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并在1993年前往《湖南日报》从事媒体工作。1997年,赵应云开始在湖南省委宣传部任职,至2006年已成为湖南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同年获得湖南师范大学的哲学博士学位。

2008年以来,赵应云历任怀化市委常委、中方县委书记,常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怀化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永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等职务。

2019年2月,赵应云出任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于2022年1月离任。


从此次中纪委通报来看,赵应云的严重违纪违法主要发生在任职怀化市委常委、中方县委书记,怀化市委副书记、市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这三段工作经历期间。

2022年7月,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赵应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6月,湖南省委第七巡视组向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反馈巡视情况。巡视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在赵应云被查前,2020年11月,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张贺文被免去职务并接受调查,于2021年3月被双开、6月被提起公诉。在赵应云担任永州市市长期间,张贺文曾任永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

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张贺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企业经营和融资、工程项目承揽及工程款支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周三名“粮食官”被通报

进入2023年,农信系统的反腐风暴持续。短短一周内,已有3名“粮食官”接受调查/被“双开”。

1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高广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许维彬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许维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在粮食系统任职期间,见利忘义,“粮心”泯灭,公然利用粮食调控、仓储设施建设之机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严重损害安徽省粮食系统政治生态。

值得关注的是,在对赵应云和许维彬的通报中,均包含“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放贷获取大额回报”的类似问题。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指出,近期违规借贷问题在审查调查通报中多次出现,一批典型案例被曝光,释放出纪检监察机关严惩以借贷收息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违纪违法行为的鲜明信号。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指出,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作为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党员干部以贷谋私,表面借的是钱,实质借的是权。正常的民间借贷并不违纪违法,但有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借贷之名行利益输送之实,影响恶劣,教训深刻。

如何判断是否违纪违法?据杭州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正常借贷行为不会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且资金来源合法,去向明确,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约定合理。若党员领导干部依靠借贷行为,影响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并获取高额利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属于违纪行为。若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规定,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编辑:小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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