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洋不满拐卖孙卓嫌疑人被建议量刑5年,律师:检察院认定拐骗是关键

更新时间:2022-06-15 16:40:16作者:未知

 孙海洋不满拐卖孙卓嫌疑人被建议量刑5年,律师:检察院认定拐骗是关键

6月14日,电影《亲爱的》原型之一孙海洋透露,检方给他发来一份量刑建议书,孙卓被拐案的嫌疑人吴某龙被建议判处5年有期徒刑。

拐走了两个儿童,造成孙海洋寻亲路上14年艰辛,最终只判了五年,不仅是孙海洋感到愤怒,网友们也感到不解,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6月15日,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

孙海洋准备索赔500万

孙海洋微博晒出的量刑建议书中写到:

被告人吴飞龙涉嫌拐骗儿童犯罪、吴兆光涉嫌窝藏、包庇犯罪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吴飞龙、吴兆光的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2条、310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拐骗儿童罪、窝藏、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吴飞龙拐骗两个儿童,性质恶劣,建议对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吴兆光系累犯,建议对被告人吴兆光判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孙海洋微博图片

对此,孙海洋通过微博表示:拐走一名孩子,给父母乃至一整个家庭都会带来巨大的伤害,造成的社会影响也非常恶劣,而他们拐走两名孩子长达14年。这份量刑建议书被我那些死在寻子路上的兄弟们看到了,就是做了鬼也会愤怒的……

15日,孙海洋通过短视频社交平台再次表态,人贩子做的是天底下最要不得的事,如果说拐走一名孩子十年,就应该判他十年,拐走20年,要判他20年,“吴飞龙拐走两名小孩长达14年,应该被判28年,我自己是这样分析的,我还以为吴飞龙肯定会死刑的”。他表示,人贩子偷走两名孩子判五年,去年11月份抓的,现在已经过了半年多,“那不就很快就要出来了,我想起了这些悲惨的家长。”

孙海洋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咨询律师得知,检方也是依法建议量刑,因为警方没有查到吴某龙存在拐卖的罪行,只是确认了拐骗罪行,根据现有法律只能如此量刑。他认为对嫌疑人的量刑建议过轻,并准备对嫌疑人提起民事诉讼,索赔500万元。

对此不少网友在新闻下表达了不理解,认为拐骗行为造成当事人的伤害判5年太轻了,也有网友表示,“……只确认了拐骗罪行……也只能按照现行的法律来建议量刑”。

律师:现有法条下很难增加刑期

6月15日,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

张公典律师首先分析了这份量刑建议书:“从量刑建议书的认定来看,拐走孙海洋儿子孙卓的吴飞龙,被认定为了拐骗,而不是拐卖。检察院引用的法条是《刑法》第262条‘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从罪名来看,检察院的量刑是没有问题的。”

为何拐走孙海洋儿子的吴飞龙是拐骗而不是拐卖?2021年12月6日央视新闻播出的《“团圆”行动,让爱回家:8300多个孩子回家,8300多个家庭团圆》新闻可看到一些关键线索:“警方查实,这个拐走孙某(记者注:孙海洋儿子孙卓)的犯罪嫌疑人叫吴某龙(记者注:吴飞龙),2007年案发时他在深圳市南山区某商场打工。据吴某龙交代,当时他受到养儿防老思想的影响,又发现孙海洋夫妇忙于生意,时常对孩子疏于看护,便趁机将孩子拐走,送回阳谷老家给没有男孩的亲戚抚养。”


孙海洋视频截图(图片源自孙海洋微博)

根据央视新闻提供的线索,张公典律师分析:“检察院应该是没有发现吴飞龙将孙卓拐走之后用于贩卖的证据,吴飞龙如果不是以出卖儿童为目的,将不构成拐卖儿童罪,那么量刑上就会轻很多。从司法实践来看,拐走儿童的目的是直接影响到性质认定的,因为拐卖的话,会大大增加寻亲的难度,这个过程中容易造成孩子人身安全的危险,此外,人不能被物化、被买卖交易,拐卖行为突破了这一基本原则,具有更强的社会危害,量刑更重,且最高可处死刑;而拐骗行为主要是为了自己或者帮他人拐骗儿童,然后自己或送予他人收养,不具备出卖的目的,一般来说孩子的人身安全不会受太大影响,后续孩子的找寻工作难度也相对较小。从孙卓找回的情况来看,他长到了18岁还不知道自己被拐骗,所以这给检察院出了一道难题。”


资料图/图文无关

针对孙海洋提出的拐走孩子、造成原生家庭的巨大痛苦,应该对“人贩子”判刑十年以上甚至是死刑的看法,张公典律师表示:“作为一名家长,我充分理解被拐家庭的痛苦,但是法律就是要按证据说话。孙海洋的案子影响很大,很可能会引发相关法律条文的修改,不过就目前而言,除非能够证明吴飞龙触犯了《刑法》第240条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否则很难在量刑上增加有期徒刑的时间。”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