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让城乡居民“住有所居”“居有所宜”

更新时间:2023-01-20 13:50:47作者:智慧百科

新疆:让城乡居民“住有所居”“居有所宜”

本文转自:人民网-新疆频道

人民网乌鲁木齐1月20日电 (杨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住房体系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宜居乡村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让城乡居民“住有所居”“居有所宜”。


新疆特克斯县城市全貌。资料图

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方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31万套;进一步解决依申请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全年开工公租房3.17万套;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改善各族群众居住条件,全年实施棚户区改造开工9.84万套;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73个、20.39万户;提升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研究出台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一步降低二手房首付比例、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等措施,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新疆于田县达里雅布依乡达里雅布依村全貌。资料图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健全房地产长效机制,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76亿元;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制定“一省一策、一城一策、一楼一策”方案,坚决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任务;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各地已培育64家住房租赁企业,其中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53家;规范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物业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宜居乡村建设方面,推进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确定2022年全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2881户,开工2881户、开工率100%;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为85.7%;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昌吉州木垒县成功入选2022年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名录;有序推进煤改电二期居民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召开观摩培训会,全面启动煤改电二期入户工程76.6万户。

统筹发展和安全方面,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全疆排查自建房484.93万栋,对4.57万栋房屋采取管理措施;持续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两违”清查整治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清查出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7141起,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房屋全部完成整改;排查农村房屋354.75万座,对经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已全面完成整治;做好“领导留言板”留言答复和信访件办理工作,积极有效化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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