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8时起上饶广丰区中心城区实行静态管理

更新时间:2022-05-01 21:39:55作者:佚名

5月1日8时起上饶广丰区中心城区实行静态管理

  ➤关于广丰区中心城区实行静态管理的通告:

  为配合我区区域核酸检测,全面排查疫情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广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现场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广丰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实施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2年5月1日8:00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施范围:

  广丰区中心城区(永丰街道、丰溪街道、芦林街道、大石街道、下溪街道)。

  三、具体举措:

  1、静态管理区域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障车辆、抢修救援车、应急公务车、军警车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的车辆外,实行不进不出。居民群众要做到不出区、不聚集、非必要不出家门,乡镇不到城区、城区不到乡镇。确有特殊原因外出的,一律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报社区(村组)、街道、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三级批准才能离开。

  2、所有大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开展线上教学。全寄宿制学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一律停课。

  3、强化社会面管控,静态管理区域内除农贸市场、生活超市、药店、医疗机构、加油站等居民群众生活保障必要的场所外,其余商场、餐饮、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商铺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开放、经营。企业、建筑工地实行闭环管理。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4、中心城区要全面做好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及医疗保障,如居民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社区、村(居)委会。原则上每户每两天只能由1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出采购1次生活必需物资。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加强院感防控,保障群众各类医疗服务需求。

  5、静态管理期间,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服从社区(村组)疫情防控安排。

  6、静态管控区域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请广大居民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与人员,对传播不实信息、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导致疫情传播风险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广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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