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女子取钱发现1580万存款不翼而飞,银行为甩锅伪造证据

更新时间:2022-10-05 17:00:26作者:智慧百科

2014年,女子取钱发现1580万存款不翼而飞,银行为甩锅伪造证据

2014年,昆明女子郑怡(化名)遇到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儿,自己存在银行的1500多万不翼而飞。她没有动过这笔钱,根本不知道钱去了哪里。

一查流水,她发现钱被分为两次转走,转到了一个陌生人的账户上。谁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转走10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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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是银行的副行长私自转走了这笔巨款,拿着郑怡的钱为自己谋利。

为了拿回存款,郑怡将银行告上法庭。银行方面却辩解称“这是郑怡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跟银行没关系”,甚至伪造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谎言。

这一场官司,打了整整5年。郑怡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钱吗?1500多万又被转给谁了?

巨额存款“不翼而飞”

郑怡从事投资行业,赚得比较多,可以说是一个富婆,当然平日里资金流动也比较大。

2014年3月末,她和丈夫急需一大笔钱周转。不巧的是,他们手里没有这么多闲钱,两人为此焦头烂额,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你不是在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存了1500多万,要不我们去取这笔钱吧?”丈夫的话,使得郑怡想起了自己还有一笔钱存在银行,可以拿来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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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是大额取款,需要提前一天告知银行,给银行时间准备资金。第二天一大早,他们来到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按照相关流程提交了申请。

郑怡夫妇本以为有了这笔钱,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没想到出了意外。

当他们拿着存折去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取钱时,被银行的工作人员告知“郑怡的账户上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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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怡和丈夫直接愣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心里很疑惑:“明明在这家银行存了1000多万,账户上怎么会没有钱?”

1000多万,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每一分都是夫妻俩辛辛苦苦赚来的。如今这么大一笔钱平白无故没了,他们当然非常着急。

此时,他们还抱有一丝侥幸,猜测工作人员是不是弄错了,让银行方面查了好几次。然而,他们得到的回答都是没有钱。

郑怡慌了,音量不自觉提高,激动地问银行工作人员:“我没有动过这笔钱,我的钱去哪里了?你们银行到底做了什么?把你们副行长叫来,她知道我的确在银行存了钱。”

工作人员面面相觑,交换了一下眼神,仿佛在问难道郑怡认识副行长?

没错,郑怡认识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的副行长董丽(化名),两人还是好友。她之所以会在这家不知名的小银行存巨款,也是因为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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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一次偶然的机会,郑怡与董丽相识。她们一见如故,很聊得来。从那以后,二人经常约在一起吃饭、逛街,感情在相处中不断变深,她们成为了朋友。

2012年11月,董丽告诉郑怡自己当上了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的副行长。作为好友,她很替董丽开心。

随即,董丽有些支支吾吾的,想同她说些什么,但似乎不好意思开口。

在她的追问下,董丽才说:“银行刚成立,肯定需要大笔资金。行长给我们每个人下达了任务,可你知道它只是个小银行,没有人愿意来存钱。”

郑怡明白董丽话里的潜台词,董丽想找她帮忙完成任务。朋友需要帮助,并且是她能做到的事情。她和丈夫商量后,决定帮董丽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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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12月7日开始,郑怡先后在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存了多笔钱,加起来有1580万。她在银行有千万存款,自然是银行的大客户,也是她该银行的自然人小股东。

除了把自己的钱存进该银行,为进一步帮董丽,郑怡夫妇还介绍身边的好友到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存款。

显然,郑怡对董丽这个朋友是掏心掏肺,把她当作自己人,完全没想过自己会被董丽当成“冤大头”。

存款丢失的原因

虽然郑怡很愤怒和着急,但眼下最重要的是调查清楚存款的去向,及时拿回自己的钱,尽可能减小损失。

事关重大,她要求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立马查清楚自己账户上的钱去了哪里。

经调查,她的钱分成两次,在2013年11月26日、2014年1月26日被人转走。

其中的1500万被转到了江苏一个叫张胜(化名)的人,半个小时后钱到了张国平(化名)的账户上,后者将钱拿去还了欠交通银行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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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郑怡根本不认识这两个人,更不知道存款是怎么被谁转走的。要想转走她账户上的钱,必须要有存折,更要知道存折的密码,否则取不了钱。

一般来说,存折在储户自己手中,密码只有储户和他信任的人知道。不过,郑怡的情况是一个例外,不仅存折没有在她手中,密码她也告诉了别人。

郑怡从事的行业特殊,经常需要到银行办理业务。可她家距离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有30公里左右,每次往返要花几个小时,她觉得很不方便。

另外,时间宝贵,不能把它浪费在不重要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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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丽也发现了这一情况,主动找到郑怡说:“我看你们跑得太辛苦了,你就干脆把存折,我替你保管了。你想办理什么业务,直接给我说就可以了。”

在郑怡看来,董丽一直帮自己理财,有时候自己会授意她帮忙买些理财产品,从来没有出过问题。再加上董丽是自己的朋友,也是银行高管,把存折交给她保管应该不会有事儿。

于是,郑怡毫不犹豫地将存折交给了董丽。为方便董丽理财,她还告知其密码。

不过,郑怡和董丽约定:办理业务前,银行需要向郑怡核实确认。

把一笔巨款的存折和密码放心交给董丽,由此可见郑怡对她的信任。

谁知董丽辜负了她的信任,也背叛了她们之间的友谊。董丽拿到存折和密码不久,就私自将钱转到了其他人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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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会问,通常账户上的支出与收入变化,银行会发短信通知储户,郑怡账户上的钱被转走了,为什么她不知道?

由于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当时刚开业,各方面还不完善。比如只能在银行柜台办理相关业务,没有银行卡,只有存折,更没有短信提醒功能。所以,董丽才能瞒着郑怡转走她的钱。

而董丽转走钱,是为了放贷,令她自己从中获利。

她先是找到做工程生意的朋友张胜,逼迫他同意钱从其账户上过一下,然后再将钱从他的账户上转给张国平,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为避免两人之后产生纠纷,董丽特意找律师写了一份协议,逼张胜签字。她觉得只要及时收回钱,郑怡就不会发现自己的举动,她可以一直靠这个赚钱。

据了解,凭借借出去的1500万,董丽获得了130多万的利息钱,钱全部进了她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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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丽自以为计划得很周全,忘了往往计划不如变化快,郑怡突然要用钱,她的阴谋自然暴露了。

对郑怡来说,真相是如此残酷,信任的朋友不顾昔日情分,拿着自己的钱去放贷,去换取她想要的东西,难以接受这一切。

董丽的行为,深深地伤害了郑怡。她和丈夫费尽周折找到董丽,希望董丽尽快想办法要回钱。


郑怡的丈夫高先生

董丽和银行方面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搪塞,直到2014年9月郑怡夫妇也没有见到一分钱。

他们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不能再拖了,得想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簿公堂

郑怡委托律师写了诉状,于2014年9月18日将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返还自己的存款以及相应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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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郑怡动真格的了,董丽和银行立马怂了,表示愿意和解。郑怡不想和董丽撕破脸皮,也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所以同意了他们的提议。

郑怡全权委托律师前去和银行商议如何处理此事,结果银行爱答不理,又没有什么动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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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银行称不愿意调解,坚持要把官司打下去。

银行方面态度不断变化,令郑怡非常气恼,反应过来银行先前称要调解只是缓兵之计。

这么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她心想起诉的人多一些,资金被追回来的概率就大一些,便追加了被起诉的对象张胜。

但张胜失踪了,找不到他的人,意味着法院的传票无法送到他手中。案件关键人物之一失联,再加上郑怡手中掌握的证据有限,决定先撤诉,从长计议。

没过多久,郑怡又看到了希望,因为张胜出现了。

2015年6月24日,她以“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违规操作,前后两次发生非本人操作的取款、转账交易,导致她存款1580万元丢失”为由,再次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法庭上,银行辩称:“银行是按照储户的指示,将这笔款转入第三人账户中,它是郑怡与第三方张胜之间的借款纠纷,银行只是经办。虽然郑怡与银行长期存在委托关系,但银行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因此不存在返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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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是摆明了不想承担责任,还企图把锅甩给张胜,谎称郑怡与张胜认识。后者表示他只是介绍人,真正收钱的是张国平,自己不应该承担还钱的责任。

该案事实清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郑怡方胜诉,要求银行归还她1580万元的存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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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不服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7年7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原判,驳回银行的上诉。

二审判决出来后,郑怡夫妇松了一口气,以为终于可以结束这场纠纷了,他们低估了银行厚颜无耻的程度。

银行方面贼心不死,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重新审理案件。2017年11月24日,最高院将案件发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再审。

2018年6月13日,此案再次开庭。这一次,银行拿出了所谓的证据,证明这笔款项被转走的当天,郑怡是知晓的。

证据是银行和郑怡之间“确认转账事项”的通话记录,时间为30多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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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银行拿出了当天的转账凭证,声称“取得郑怡的同意之后,董丽当时在凭证后面写下了‘已核’两个字”。

其实,这些证据是银行伪造的。银行制作好假的通话记录后将其打印出来,凭证单上的客户签名是董丽代签的。

“已核”字样经专业机构鉴定,跟凭证单上的其他手写字体不是同一时期,是银行后来补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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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为了推卸责任,可谓是不择手段,不惜伪造证据,试图蒙骗法官。但假的成不了真,银行拙劣的手段被云南高院的法官识破。

法官梳理了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认定转账信息与郑怡无关,银行存在代签储户签名等违规操作。

2019年7月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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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郑怡和丈夫五味杂陈。

5年来,他们为了追回这笔钱多少个夜晚无法入眠,以及四处奔波,经历了数次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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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有悲伤、愤怒、无奈等等情绪,幸运的是结果是好的,他们的付出与努力没有白费,拿回了属于自己的东西。

古人云:防人之心不可无,郑怡的经历告诉人们一定要注意保护好存折和密码,不管对方是多要好的朋友,都不能将这些重要秘密透露给对方,否则很有可能会损害自己的利益。

董丽因为一己之私监守自盗,违背职业操守,背叛好友,甚至做出了违法犯罪之事,自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银行方面存在一定漏洞,致使有心之人钻了空子,事发后推卸责任、伪造证据,不愿承担责任,必定会失去大众对它的信任。

各法院的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没有被一些假象所蒙骗,坚决维护正义,帮郑怡追回了款项,向他们致敬。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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