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自私!30岁已婚女抛夫弃子与情人同居生子,被告后言论令人不齿

更新时间:2022-09-15 22:40:19作者:智慧百科

太自私!30岁已婚女抛夫弃子与情人同居生子,被告后言论令人不齿

相当自私的出轨案件!一女子抛夫弃子与小10岁的小男友同居并生子!

北青网披露了一则出轨重婚案件,这件案件的女主人公的行为完全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原来女人只要发生婚外情,对一个家庭来说真的是毁灭性的,一个女人为了婚外情,可以连自己的亲生儿女都不顾,自私自利的人性展显得淋漓尽致。

更让所有人觉得匪夷所思的是,女子把与小男友同居生下的孩子交给了自己的父母抚养,其父母竟然没有训自己的女儿荒唐,竟然堂而皇之地帮女儿抚养起私生子来。

(案件来源:北青网)


报道截图

案件经过:

在上海务工的林先生,2012年在老家经人介绍结识了现在的妻子柯某,两人认识没多久就闪婚了,并育有两个孩子。

随着两个孩子长大,又要照顾家里的老人,家里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地里的收入已经支持不了家庭的开支,于是夫妻两决定把孩子留在老家让老人照顾,两夫妻一起来到上海务工,希望以此能挣更多的钱改善生活,于是在2017年来到了上海。

但让林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也就是这上海之行,让他的家庭分崩离析。

柯某虽然已结婚多年并育有两个孩子,但是其内心还是向往着“罗曼蒂克”帮的爱情的,她当初与丈夫结婚完全就是迫于家庭的压力,仓促地嫁给了林某,其内心深处总觉得在丈夫的身上找不到男欢女爱的那种令人着这的幸福感,加上林某本性本份老实,根本就不懂女人想要的风情,在柯某的眼里,他是一个很无趣的木呐男人,要是跟他过一辈子真的会闷死。

当柯某与丈夫来到了上海这个大都市的时候,被这灯红酒绿繁华的世界给震撼到了,她瞬间就爱上这所城市,心里想着要是自己能一直在这里生活那该多好呀,想起在老家那如同嚼蜡般干涩无味的生活,她竟然开始对身边的丈夫开始厌恶起来。

让柯某欣喜若狂的是,就在她刚来上海没多久的一天夜里偷偷自己出来到外面喝酒的时候偶然认识了足足小自己10岁的男子黄某,两个竟然一见钟情。

刚刚30岁的柯某正值女人最迷人的年龄,而小她10岁的黄某也被柯某的万熟女人味道深深吸引,柯某长相漂亮,身材姣好,这让年轻的黄某根本无法控制那就要破身而出的苛尔蒙。

而黄某虽然年纪轻轻,但是越显得阳光活力而不缺幽默风趣,与自己那木讷的丈夫一比,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本性贪玩心智不成熟的柯某没多久就在黄某的攻势之下沦陷。

最终在一天丈夫外出的时候,黄某开车把柯某带到了海边无人的地方,在车里发生了性关系,而这一次的性体验让柯某第一次真真正正地体验到了做女人的快感,黄某那花样百出的功夫让她偿到了从来没有过的新鲜,而黄某那“小马达”一样摆动的腰杆更让她欲罢不能。

此后她情感的天枰开始向黄某倾斜,两人发展成了情人关系,经常一起幽会,但柯某担心黄某知道自己已婚身份,所以隐瞒这个事实与其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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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事情也就这么巧合,柯某与黄某的地下恋情发展了快一年的时候,有一天两个像一对情侣手拉手地走到街上的时候,竟然碰上了柯某的丈夫林先生,两人顿时不知所措,此时的林先生脸色铁青,但在大街上又不便发作,毕竟是自己的妻子出轨,男人的面子在大庭广众之下还是得维护的,于是他只是怒斥了两个一番,并没有进一步的过激行为,他喝斥了柯某一番,两个一路黑着脸一起回到了家里。

回到家里,林先生才大发雷霆,但没想到妻子竟然与自己争吵起来,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事后林先生为避免妻子与黄某继续纠缠不清,于是果断决定与妻子柯某一起回老家生活。

但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虽然回到了老家,家里有自己的亲人,还有两个天天像跟屁虫一样的孩子叫自己“妈妈”,但是柯某却铁石心肠一样,于亲情于不顾,心里还是想着在上海的黄某,竟然早就不想在这个家里呆了,于是趁家里人没有留意,竟然抛下两个孩子及丈夫,又跑回了上海与黄某见面。

同时她向黄某慌称,自己这次回老家是与丈夫林先生离婚的,现在已经离婚了,她完全可以明正言顺地与黄某在一起了,黄某大喜过望信以为真,于是两个开始以夫妻的名久正式同居生活。

随后柯某一不做而不休,与黄某发生性关系的时候,趁机偷偷用针把避孕套扎穿几个小孔,最终导致怀孕,事后向黄某称声,可能是避孕套破了导致的。

随后黄某同意把孩子生下来,想着反正两个人都已是事实上的夫妻了,只要等到法定年龄一到,就领结婚证,而柯某也认为,这样自己就可以长期呆在上海了,再也不需要回到那鸟不拉屎的农村老家。

但孩子生下来后,两个人还想着再过一段两人世界,于是柯某生下孩子后,柯某将孩子带回老家,让其父母帮助照顾,而其本人则继续在上海与黄先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令人费解的是,柯某的父母也不过问这孩子到底是柯某和谁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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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柯某还一直骗着黄某自己与丈夫林先生是离婚了的,为了保证事情没有暴露之前与丈夫离婚,并且便于给新生的孩子上户口,所以柯某回到了老家开始跟丈夫林先生摊牌,说要离婚。

这让林先生很是气愤,自己戴了绿帽子为了这个家忍气吞声的,只要家庭完整,自己妻子出轨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完这辈子了,但没想到妻子得寸进尺竟然要离婚,把家庭孩子都不顾了,这未免太自私了点,所以林先生坚决不同事。

无奈之下柯某对林先生说:“我跟人家孩子都生了,我们是不能过下去的了,你就死心吧。”

当得知妻子与别的男人都同居并生下了孩子,林先生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这也欺人太甚了吧,婚都还没有离,竟然公然与他们同居并生下孩子,作为男人谁咽得下这口气,并且作为人母,竟然连自己两个孩子都不要了,这是何等的自私。

愤怒之下林先生果断报警求助。

经过警方调查,柯某眼看也是无法隐瞒事实,只好如实告诉了警方自己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们同居并生下一子。

最终柯某因涉嫌重婚被林先生告了,但在法庭上柯某却辩称,自己与丈夫林先生都分居两年了,其婚姻名存实亡,自己没有重婚,说到激动时,她甚至说道:“他一点情趣都没有,连做爱都没有别人有能奈,根本不配做丈夫。”

这让林先生当庭脸上涨得红一块紫一块,他恨不得上前去把柯某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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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暂且不讨论柯某与黄某的品行如何,特别是柯某的行为,在道德与婚姻的层面上三言两语是说不清的,我们先从法律角度来分析,柯某与黄行的行为应当如何评价?

第一,柯某构成重婚罪吗?

《刑法》第258条规定:

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

从定义来看,行为人双方或任意一方有配偶的或双方均有配偶的,任意一方明知道自己有配偶或明知道对方有配偶的,仍然与对方以夫妻的名久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罪。

强调一点,也就是说重婚罪的构成前提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明知或应知道自己或对方有配偶的存在,并且“以夫妻的名义”生下孩子;也就是说如果自己没有配偶的又不知道对方有配偶的;又或者两者均有配偶的,但“不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不构成本罪。

本案事实:本案中,柯某与林先生的婚姻关系一直是存续期,柯某有配偶的事实是存在的,其明知道自己在在配偶的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然与黄某以夫妻的名久生活,并生下孩子,很显然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

第二,那么黄某构成重婚罪吗?

柯某与黄某发生婚外情的事情暴露后,回到老家又偷跑出来,这时她并没有与林先生离婚,却向黄某慌称自己已经与丈夫离婚,也因为如此,黄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开与柯某以夫妻的名久一起同居生活,并生下一子,直到案件曝光,他才知道柯某尚未与丈夫林先生离婚,因此黄某并未提前获悉柯某并未离婚的事实,而一直认为柯某已与林某解除了婚姻关系,因此共某并不知道对方已婚的事实,因此其行为并不构成重婚罪。

如何量刑: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柯某具有两个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到案后,柯某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认罪态度良好,可从轻处罚,量刑按标准量减少20%以下。

同时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检方酌情考虑到其孩子尚小,不适合长期离开母亲,因此建议对柯某量刑在一年以下。

最终,法院支持检方观点,故以重婚罪判处柯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第三,林先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向柯某索要赔偿。

《民法典》第1091条明确规定,与他人同居或者有与他人生育孩子等其他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具体到财产的分割,存在过错一方只能获得财产较少的一部份,甚至可以净身出户。

最后不得不说一句,柯某的父母在明知道自己的女儿发生婚外情生子,还理所当然地帮女儿抚养起私生子来,有网友认为,这是不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所以才会生出像柯某这样的女儿来呢?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呢?

本文标签: 同居  重婚罪  重婚  离婚  婚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