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城区中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转学公告

更新时间:2022-08-22 16:32:23作者:佚名

灵武市城区中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转学公告

  灵武市城区中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转学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结合灵武市城区中小学学位实际,现就我市城区中小学2022年秋季学期转学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学原则

  1.转学对象学生确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灵武市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灵武市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根据我市2022年学位情况,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安排转学。

  2.根据我市中小学学位实际,已在灵武市城区各中小学就读的学生,以及在东塔小学、东塔回民小学、农场小学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小学起始年级新生(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六年级、九年级、高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3.转学原则不以片区分配。城区各中小学学位都已达到超过标准班额。如中学二中、四中、五中;小学一小、二小、四小、五小、六小、七小等大部分年级已无空余学位,请转学学生监护人慎重选择,提前做好“因学就居”的准备。申请转学的学生由市教体局综合转学学生生居住小区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安排。

  二、转学时间

  报名登记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8月28日。

  入学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日。转学资格审核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三、转学提交材料

  城区转入学生需要提交户口本、入学有关的房产材料等资料。

  (1)商品住宅房。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2022年的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2种;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提供不动产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

  (2)小产权房。提供拆迁协议或公证书及2022年的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2种。公证处不予公证的小产权房提供2021年及2022年两年生活票据共同作为印证。

  (3)公租房、廉租房。提供我市相关部门或不动产中心出据的公租房、廉租房证明及2022年的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2种。

  (4)自建房。提供宅基地证,2022年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2种。

  (5)二手房。提供双方买卖合同、公证书、购置交易的银行流水,票据,契税发票及2022年的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2种。

  (6)租住房。提供灵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监护人双方)。均要提供租房合同及2022年居住采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2种。外省(市)还需提供居住证。

  说明:

  1.各种性质的公寓和营业房均不能作为转学的房产依据。申请转学的学生凡提供的住宅房屋认证依据必须真实、有效,对在入学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学生城区转学资格,责任自负。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转学的需提交居住证、户口本、租住房屋等资料。

  四、办理流程

  1.网上登记

  2022年8月23日至8月28日期间登陆电脑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或手机端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 微信公众号,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系统。

  选择“银川市中小学”—“中小学转学”—选择“灵武市”入口登记转学信息。

  2.现场入学资格审核

  信息登记完成后,按短信通知时间到分配学校进行入学资格的审核,审核通过后,需提交转学资料和学籍信息表。逾期不核验的,视为放弃。没有在网上完成注册登记的,不予复核和办理转学。

  3.转入分配

  转学学生不划分片区,即:转学学生不能确保按所在片区学校分配。所有提出转学申请的学生,视全市空余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市教体局将不再受理并安排分配。

  五、相关要求

  1.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凡发现与报名登记转入年级不符的学生,学校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转学资格。

  2.市教体局将分批分阶段发送转学资格审核证件短信,请耐心等待通知,及时按要求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

  3.转学学生或监护人持转学分配就读学校短信通知,到就读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转入学校通过转学平台核查无误后,接收转入学生,并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4.转入到我市各校就读的学生均须依据此公告流程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学生。

  5.现场转学资格审核和办理入学时,严格执行灵武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办理转学人员积极配合。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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